央廣網北京4月2日消息(總臺中國之聲記者管昕)據中央廣播電視總臺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近日,只要付費就可下載他人馬拉松路跑照片的消息引起媒體關注。廣東某地馬拉松賽事的部分參賽者反映稱,在第三方平臺“愛云動”上,只要付費,任何人都可以下載他人參賽的照片、視頻并使用。
目前,在“愛云動”官網上,相關馬拉松賽事照片有超過55萬張,絕大部分為跑者照片,用隨意一個照片頭像或比賽號碼,就能搜索相關參賽選手照片,付費可下載無水印版。馬拉松賽事的主辦方表示,跟“愛云動”沒有合作。未經授權的賽事影像用于商業目的是否涉嫌侵權?參賽者的肖像權是否需要保護?
愛云動平臺的照片下載支付鏈接(平臺官網截圖)
記者下載“愛云動”APP,找到3月23日廣東某地舉行的馬拉松比賽,看到平臺上有55萬多張高清照片。記者隨機點開一張跑者照片,花費20元即可下載無水印高清圖。參賽者譚先生告訴記者,比賽結束后,他花了100多元下載了自己的高清圖片。
譚先生說:“官方攝影師比較少,我聽好多朋友說也沒找到照片,有人在分享愛云動的鏈接,我就從愛云動里面買了幾張照片。我是買了一個套餐,花了139元,總共也就下載了2個視頻、3張照片。”
事后譚先生才得知“愛云動”并未得到官方授權,他認為任何人都可隨意在此平臺上下載他人照片,且平臺將跑者照片用于商業目的,對參賽者多少有些冒犯。
譚先生表示:“我覺得挺冒犯的,以營利為目的在做這個事情。別人只要拿到你的號碼簿,就可隨便把照片下載下來。如果是意圖不軌的人,他可能拿你的照片去干別的事情。”
部分參賽者質疑,自己的照片不應當被商品隨意賣給陌生人。也有網友留言提出疑問, 只要愿意付費陌生人就可隨意下載使用其他人照片是否合規?“愛云動” 未經本人同意,就將自己的照片用于商業目的,是否侵犯了他的肖像權?
馬拉松賽事主辦方相關人員賀先生對此回應稱,從未與“愛云動”簽署任何合作協議,也未授權其拍攝。
賀先生說:“確實沒有官方合作。我們是有自己的攝影師,拍的照片都是免費的。賽道這么長,也不是全封閉的賽道,不知道他們去哪里拍的。因為跟它沒有合作,所以對他們也沒有什么約束的權限。我們已經對他們進行了驅趕,在賽道上的時候確實沒發現,賽后才知道。”
記者也查閱了3月23日這場馬拉松賽事的官方網站和社交平臺,官方提供了照片查看下載平臺,并不收費,只不過照片數量有限,個人特寫照片較少。而“愛云動”平臺上卻有55萬余張這場馬拉松賽事的照片,數量遠高于賽事官方照片庫。記者在“愛云動”官網查詢到眾多馬拉松賽事照片,其中包括近年來舉辦的多場馬拉松,同樣是只要付費,都可下載高清圖片。賀先生也對記者表示:“其他賽事它都是這么搞,應該是靠這個營利的商業行為,我們只能是下次再注意,這次確實沒有好的(辦法)。”
公開資料顯示,“愛云動”賽事影像服務平臺的運營主體為北京愛云動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該公司宣稱,其匯集覆蓋全國的專業攝影師團隊,以人臉識別、即時上傳和云端存儲等技術,為客戶提供一站式影像服務,為用戶打造屬于自己的高光時刻。
重慶一家賽事主辦方曾發函要求愛云動方面停止侵權(記者網絡截圖)
不過,記者網絡檢索發現,曾有多家賽事主辦方與該平臺進行過交涉,并正式發函要求其停止侵權,交涉內容包括其未經賽事組委會授權,擅自進入比賽賽道拍攝,干擾運動員比賽秩序;擅自發布違規拍攝參賽者照片并傳播獲取商業利益等行為。重慶一家曾與其交涉過的體育賽事公司相關負責人馬先生告訴記者,經過嚴肅交涉,愛云動方面刪除了侵權照片。
馬先生說:“下架了,最后也不了了之。如果主辦方沒有允許你做這個事情,我覺得還是要尊重,這是一個市場規則。拿著選手的肖像去賺取利潤,這些就不合規。”
北京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彭錞認為,這種以營利為目的的轉賣傳播行為,遠超出當事人可合理預期的處理方式,屬于違法行為。彭錞還分析表示,“有人可能問:在外跑馬拉松,本來就是公共場所,哪來的隱私權、個人信息權益?這種理解是錯誤的。公共場所也完全可能成立隱私權、個人信息權益,因為自愿走入公共場所,當然可以視為自愿接受他人的目光,以及一定限度內的拍攝和記錄行為,但并不代表自愿接受他人拍攝記錄后的銷售、傳播行為,后續的這些行為,已經遠超一個人走入公共場所所能合理期待的自身信息被他人處理的邊界” 。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也表示,“愛云動” 的做法屬于侵權行為。
朱巍認為:“它是一個收費行為,不是為了展示公共環境,也不是為了進行新聞報道。所以它不屬于民法典中所說的肖像權合理使用的范圍。肖像權原則上講,只要沒有經過自己的許可,任何人不得去制作、發布、傳播,這都是侵權行為。但是民法典同樣規定了,肖像權有合理使用范圍,在合理使用的范圍內可以不經過肖像權人同意。”
有網友留言認為,馬拉松影像被隨意“拍賣”,表明馬拉松賽事拍攝機制不夠完善。如何滿足選手拍照需求、協調外來攝影師、為選手照片出售制定規則等,需要相關方給出方案。
朱巍建議,賽事主辦方很難對商業拍攝行為一禁了之,應采取措施引導不愿被拍的參賽者免于商業攝影或侵犯肖像權的困擾。
朱巍說:“馬拉松比賽本身就是一個全民參加的活動,而且途經的路途中讓主辦方完全控制起來都不許拍照,不僅不合情理,也不可實現。是不是可以下次在比賽的時候吸取這次經驗教訓,讓一些不愿意讓別人拍攝的人,穿有醒目標志的衣服或掛一個牌子,讓專業的、商業的、非專業的、路人盡量不去拍攝他。”
記者通過官網公開電話多次聯系北京愛云動科技有限公司,對方未予以正面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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