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母嬰領域產品的不規范廣告宣傳引發諸多爭議。商家宣稱自己售賣的是“風靡全網的斷奶神器”,并虛構商品宣傳片“播放量10億+”誘導消費者下單,應當承擔怎樣的責任?
【案件回顧】
原告劉某在網上購買了被告某公司生產的號稱“風靡全網的斷奶神器”的奶瓶1只,用于嬰兒喂養。使用后,劉某及其家人認為,奶瓶并沒有宣傳中的效果,認為被告公司宣傳違背基本母嬰知識,構成消費欺詐,遂將被告某公司訴至法院,請求被告某公司為原告“退一賠三”,并在其官網顯著位置公開向原告賠禮道歉。
法院認為,本案中,被告某公司曾因在產品宣傳中使用“斷奶神器播放量3.5億+”“5000+種草”等內容,被市場監管部門進行行政處罰,后被告未及時修正不實宣傳,繼續使用“播放量10億+”“7800+種草”等宣傳用語,被告某公司具有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主觀惡意。
庭審中,被告某公司亦未提交證據充分證明其宣傳內容達到了廣告中聲稱的效果。被告某公司構成欺詐,應為原告退貨退款并按照價款三倍賠償原告555元。因原告并未因為涉案商品導致人格尊嚴等人身權益受損,故法院對原告賠禮道歉的訴訟請求不予支持。
【以案為鑒】
據了解,2018年9月建院至2025年2月底,北京互聯網法院受理涉網絡消費虛假宣傳案件6734件,整體呈上升態勢。
北京互聯網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儀軍介紹,在此類案件中,消費者主張商家實施的虛假宣傳行為多種多樣。有“張冠李戴”型,如冒用商標及品牌、虛假宣傳商品材質及品類等;“無中生有”型,如宣傳預約購物可享低價但實際并無折扣、宣傳出售高價值福袋但實際出售低價商品等;“故弄玄虛”型,如通過“好評返現”、虛構商品宣傳片“播放量10億+”、打造虛假人設等較為隱蔽的方式誘導消費者進行下單等。反映出商家設置交易規則解釋模糊、平臺主體責任履行不充分等問題。
此外,儀軍表示,隨著人工智能、大數據等新技術的應用,利用人工智能技術炮制AI虛假廣告、利用大數據進行虛假營銷等情況逐漸涌現。部分商家通過AI技術假冒公眾人物形象和聲音制作虛假廣告,利用公眾人物社會影響力誘導消費者進行消費;部分商家通過網紅、達人對商品、服務進行“虛假營銷”,并通過算法精準推送給潛在消費者,消費者被“種草”后購買商品發現貨不對板,導致權益受損。
法院建議,經營者應誠信合法經營,避免盲求效益、甚至非法利益,嚴格把控商品、服務質量,如實描述商品、服務細節,完善售后服務體系;平臺應履行主體責任,完善管理機制;消費者應充分了解信息,謹慎作出消費決定,主動留存與消費有關的交易記錄、溝通記錄、支付憑證、開箱視頻等證據,依法利用糾紛解決渠道,理性維權。(高清揚、實習生 范乃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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