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7月16日消息(記者 宓迪)金融監管總局官網近日披露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海南監管局關于劉國鑫海南銀行董事、行長任職資格的批復。批復稱,核準劉國鑫海南銀行董事、行長的任職資格。
批復表示,該行應要求上述核準任職資格人員嚴格遵守金融監管總局有關監管規定,自本行政許可決定作出之日起3個月內到任,并按要求及時報告到任情況。未在上述規定期限內到任的,本批復文件失效,由該局辦理行政許可注銷手續。該行應督促上述核準任職資格人員持續學習和掌握經濟金融相關法律法規,牢固樹立風險合規意識,熟悉任職崗位職責,忠實勤勉履職。
海南銀行官網顯示,海南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是經國務院同意,原中國銀保監會批準設立的股份制城市商業銀行,也是海南唯一的省級法人城市商業銀行。
根據其2024年年報,截至報告期末,海南銀行全年營業凈收入24.79億元,同比增加2.63億元,增幅11.85%;實現撥備前利潤15.36億元,同比增加1.10億元,增幅7.74%;凈利潤4.52億元,同比減少0.50億元,降幅9.93%。此外截至報告期末,不良貸款率1.71%,同比上升0.09個百分點;撥備覆蓋率344.73%和貸款撥備率5.91%,同比均有所提升。
編輯:朱麗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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